咸宁网讯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王恬报导:26日,市医保局发布《关于实在保证参保人员疫情期间缓慢病购药需求的告诉》,提出参保员工及城乡居民缓慢病患者用药实施长时间处方结算,在遵从医嘱的条件下,可延长一次性处方药量至3个月,实在保证我市参保人员缓慢病购药需求。
《告诉》中明确提出,全市医保组织要发布定点医药组织信息,做好购药信息搜集,做到让参保人员知晓、把握购药信息途径。各相关定点医药组织自动与各社区(村)做好联接、合作,与社区(村)代购员一起做好药品代购和配送作业。
参保员工及城乡居民缓慢病购药产生的医疗费用,定点医药组织可以直接刷卡结算的,由定点医药组织担任及时结算,并出具医保结算单;不能直接刷卡结算的可由参保个人先行垫支,由定点医药组织出具购药发票、费用明细清单(或门诊处方),待疫情完毕后由参保患者到参保地医疗保证服务大厅按方针处理报销结算手续。
对享用各类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术等特别缓慢病待遇的参保人员,确因经济困难,在疫情期间无法先行垫支的,各地医疗保证部分可采纳电话、微信等不碰头办方法进行缓慢病配额。要组织专(兼)人员,担任执行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有关门诊缓慢病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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